專用汽車一般是指裝有專用車廂或專用裝備,從事專門運輸或專門作業的汽車。但在世界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對于專用車的劃分又有些許的差別。我國將國產專用汽車定義為:裝置有專用設備,具備專用功能,用于承擔專門運輸任務或專項作業的汽車和汽車列車。
在對專用汽車進行劃分時,我國主要將其劃分為六大類,分別是廂式汽車、罐式汽車、專用自卸汽車、超重舉升汽車、倉柵汽車和特種結構汽車。
它們的定義分別是:
廂式汽車:具有獨立的封閉結構車廂或與駕駛室聯成一體的整體式封閉結構車廂,裝備有專用設施,用于載運人員、貨物或承擔專門作業的專用汽車和汽車列車。譬如冷藏車。
罐式汽車:裝置有罐狀的容器,并且通常帶有工作泵,用于運輸液體、氣體或粉狀物質以及完成特定作業任務的專用汽車和汽車列車。譬如散裝水泥車。
專用自卸汽車:裝有由本身發動機驅動的液壓舉升機構,能將車廂卸下或使車廂傾斜一定角度,貨物依靠自重能自行卸下的專用汽車。譬如壓縮式垃圾車。
起重舉升汽車:裝備有起重設備或可升的作業臺(斗)的專用汽車。譬如起重汽車。
倉柵汽車:具有倉籠式、柵欄式結構的車廂,用于運輸散裝顆粒食物、畜禽等貨物的專用汽車和汽車列車,譬如畜禽運輸車。
特種結構汽車:具有桁架形結構、平板結構等各種特殊結構的專用汽車和汽車列車。譬如清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