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疲勞,是指人在較長時間內,得不到適當的休息和恢復,而產生的生理機能或心理機能失調的現象。
在開車過程中,特別是長途開車過程中,不僅需要駕駛者思想高度集中,還需要駕駛者時時處理分析各種交通情況的狀態,因而駕駛員的工作是種既費體力,又費腦力的重負荷勞動。
倘若在長時間中,駕駛員的生理和心理上的消耗能量得不到及時的恢復,便會導致疲勞,產生心情煩惱、急躁、易發火、渾身無力等現象。這種疲勞通過一段時間的休息,可以得到緩解。若疲勞還未恢復,駕駛員又開始繼續行車,那么時間一長,多次疲勞積累便會造成過度疲勞。
嚴格地說,過度疲勞是一種病態。它在駕駛員身上主要表現為厭倦駕駛車輛,頭重眼花,沒有精神,注意力難以集中,四肢無力,關節和腰酸痛,愛打哈欠,無故嘆氣等。
當駕駛員有上述癥狀時,應停止駕駛車輛,進行恢復和治療。駕駛員平時要注意勞逸結合,連續行車幾個工作日后,要休息調整1~2天;或進行一次長途行車后,要有一個休息恢復時間。禁止連續行車不調整、不休息,以防止過度疲勞的產生。